【48812】债务转让公告-----湖南日报数字报刊

发布时间: 2024-08-09 06:33:21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令的规则,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王超、王敏芳、陈为、刘文礼等四户不良贷款债务,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揭露挂牌转让,并已成功转让。现将王超、王敏芳、陈为、刘文礼等四户不良贷款债务转让公告如下:

  1、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务受让方伍利民于2023年6月25日签定《债务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王超及其担保人王敏芳、王滨芳、王雪林享有的、债务本金为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的主债务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悉数权力及相关隶属权益和对债务人王敏芳、肖彦及其担保人王超、王滨芳、王雪林享有的、债务本金为叁佰贰拾壹万捌仟零柒拾伍元叁角贰分(¥3,218,075.32元)的主债务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悉数权力及相关隶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务受让人。

  2、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务受让方高兴国于2023年6月28日签定《债务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陈为及其担保人陈为、吴兰群、陈思、王洪江享有的、债务本金为壹佰陆拾万零肆仟玖佰捌拾柒元贰角玖分(¥1,604,987.29元)的主债务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悉数权力及相关隶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务受让人。

  3、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务受让方周丽红于2023年6月29日签定《债务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刘文礼、凌洁及其担保人刘桂华享有的、债务本金为贰佰叁拾贰万玖仟玖佰肆拾贰元壹角壹分(¥2,329,942.11元)的主债务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悉数权力及相关隶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务受让人。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特公告告诉与上述债务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务已转让的现实。从公告之日起,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当即向债务受让人实行主债务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隶属权益文件约好的还本付息责任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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