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没有实践实行的:合同约好实行地若不在当事人住所地,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统辖。
(1)意思自治:有约好实行地的,以约好的实行地为合同实行地,不论实践实行地。
合同对实行地址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钱银的,接纳钱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实行地交给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实行地其他标的,实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实行地。
网络买卖合同,合同实行地的确认以信息网络方法缔结的买卖合同,经过信息网络交给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实行地经过其他方法交给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实行地。合同对实行地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以上便是中公考研小编为我们理的“2020法学考研民事诉讼法解析:一般合同纠纷的统辖”的相关信息,期望对我们有协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畅的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
2020法学:法学考研二战行将面临的问题2020法学考研宪法学重要常识点汇总
· 202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考研有难度吗?复习方法和材料有哪些?
· 2024考研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剖析——给25考研备考民法的几点感悟
· 2023考研公安学基础理论(名词解释常识简答):依法惩办严峻刑事犯罪分子方针
· 2023考研公安学基础理论(名词解释常识简答):公安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 2023考研公安学基础理论(名词解释常识简答):公安机关刑事司法的首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