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发布时间: 2025-03-19 13:48:59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离婚后的房产纠纷类型最重要的包含小两口共同出资取得的房屋、一方婚前付款取得的房屋以及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对于夫妻双方一同出资取得的房屋,首先需要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需要明确产值,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要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需要先将贷款部分除去。小两口应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半进行分割,得房方需要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对于一方婚前付款取得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小两口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后的房产过户费用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规定,小两口在离婚时,对共有房产重新进行分割或归属其中一方的,不征收契税。但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权属发生改变,应当按照赠与行为来征收契税。

  离婚后的房产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小两口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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