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损伤、要挟、性侵……”小雅的表情十分镇定,但她口中的字眼却让民警十分挂心。
看着她手背上显着的伤痕,所有人都以为小雅刚刚经历过一场噩梦......但是,案情的走向却让人大感意外。
公安机关很快传唤了小雅的上司俞强(化名)。相较于小雅的镇定,俞强在承受讯问时显得反常缄默沉静。他不仅对当晚的事没有一点供述,乃至还否定自己知道小雅。
但是,经提取现场痕迹发现,小雅的内衣裤和身体上均检出俞强的DNA,现场抄获的水果刀刀柄上也有俞强的混合DNA分型,这明显和俞强所称的“不知道小雅”“没有去过小雅家中”不符。
很快,俞强因涉嫌罪被刑事立案并依法采纳强制措施。就在这时,发现作业不对劲的俞强忽然告知民警,自己和小雅是往来2年多的情侣,并没有侵略她。
本来,小雅和俞强是同一个公司里的上下级。俞强对小雅一向较为照料,两人因而日久生情。
但现实是,两人都已有家庭和孩子,这段婚外爱情不能“见光”。平常两人都是暗里悄然交游,除公司内的单个搭档有所发觉外,并无别人知晓。
后来一次偶尔,小雅的老公发现了两人的联系,一怒之下挑选和小雅离婚,还把两人的作业告发到了公司。
案发当天,俞强来到小雅的租房,两人产生了联系。完毕后,俞强要脱离,小雅却忽然提出要看俞强的手机,俞强没有容许,小雅心里不快。接着,小雅提出要吃猕猴桃,俞强仓促用刀削了个猕猴桃递给她后就脱离了。
出于对前夫挑选离婚的不满,也出于丢了作业的伤心,面临俞强的脱离,小雅心里有说不出的冤枉,她张狂地给俞强打电话,泣诉俞强变了心,叫嚷着“我恨你”。俞强呢,也只在电话里哄了几句。
据小雅供述,之所以想到告对方而不是其他罪过,是因为两人刚产生过联系,告对方更有说服力。而她手背上的伤痕,是当晚煮饭时可巧弄伤的,和俞强并无联系。
“咱们这种联系,我不相信她真的会告我,可这要被立案了,我必须得说了。”俞强称,因惧怕家里人知道自己和小雅的婚外情,所以一开始他并不敢说出本相。
发展到这,作业是明了了,但检察官以为,小雅的诬告陷害行为导致司法机关对俞强进行刑事立案并采纳强制措施,这不仅对俞强个人权力的造成了损害,更给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活动带来了晦气影响。
案发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雅因涉嫌诬告被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来,萧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柳某雅犯诬告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诬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别人,目的使别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导致十分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