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律所·律师观点丨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辨析丨屈加滢律师

发布时间: 2024-12-02 16:16:18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2023年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正式对外发布通告,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王宝强涉嫌诈骗案”作出回应。通告指出,11月20日,分局接收了钱某龙的报案,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未履行支付报酬的承诺,涉嫌诈骗行为。经过详尽询问及证据审核,分局认定该案实质为民事纠纷,非公安机关管辖范畴,已指导报案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近期,有网络博主披露,某格斗俱乐部负责人向警方报案,声称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上涉嫌对该俱乐部实施诈骗。据该俱乐部所述,其在影片合作期间给予王宝强团队全面支持,投入资源总计达数百万元,并约定享有5%的票房分成。然而,《八角笼中》取得22亿元票房佳绩后,王宝强方面却未履行承诺,导致俱乐部经营陷入困境。

  针对上述指控,王宝强工作室于11月21日通过微博发表声明,强调双方合同内容明确无误,所有承诺均已兑现,表示愿意静待法律裁决。

  《八角笼中》由王宝强执导,基于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一位中年男性带领一群孩子挑战命运、寻找人生新方向的故事。截至当前,该片累计票房已突破22.07亿元(据猫眼专业版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特定欺诈行为,且涉及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条 规定了民事欺诈的撤销权,即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1、主观目的差异: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而合同纠纷则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分歧,无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特征比对: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需符合特定的欺诈行为模式,如虚构主体、伪造文件等。本案中,王宝强及其公司与格斗俱乐部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未发现欺诈或胁迫情形。

  3、法律原则遵循: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定罪量刑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本案事实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应认定为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区分二者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精准把握刑民界限,确保民事与刑事责任的正确适用。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尊重并遵守合同约定,一同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屈加滢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家事继承,建设工程,建筑房产,拥有大量诉讼庭审实战经验,服务大量个人客户及有名的公司客户,同时屈加滢律师也为多家企业客户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屈加滢律师立志于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从法律角度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屈律师具有多年建工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曾负责代理多家知名大型建工企业和大型国有特定种类设备企业的商事诉讼案件,为企业挽回巨大财产利益损失。屈律师在民事诉讼领域也有大量诉讼经验,代理多起情侣间财产纠纷,离婚及夫妻财产分割,房屋继承、动拆迁等诉讼,为个人客户提供最佳诉讼方案,争取利益最大化,广受客户好评。

  - 男方在恋爱期间分多次向女方转账200余万元代为保管,后男方因涉刑需退赔,女方以恋爱期间赠与为由拒不返还相应款项,屈律师通过对赠与合同性质的层层说理,最终成功追回款项以解男方燃眉之急。

  - 上海某国有龙头特定种类设备企业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增加80余万签证费用因签证过程未书面留存也未签订补充协议一审败诉,二审接受委托后通过挖掘多重证据补充及说理,成功为国有企业挽回财产损失。

  - 北京某知名国有特定种类设备企业与北京某知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特定种类设备企业供货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被告拒付尾款并提出高额返修费用反诉,通过剖析合同义务主次,通过一审二审多次庭审交锋,最终胜诉为企业追回大额应收货款。

  - 弟弟因经济不佳应母亲安排长期居住于姐姐名下房屋内,后姐弟因房屋动拆迁问题产生矛盾,姐姐要求弟弟搬离房屋弟弟拒不同意,后屈律师受姐姐委托起诉弟弟要求搬离,通过分析房子权属与房屋居住权,最终法院判决弟弟搬离房屋并额外强占房屋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 浙江某建筑公司财务错误打款工程款至B公司账户,因公司与B公司间有未结工程款,故经A公司多次索要B公司拒不返还,屈律师受建筑公司委托向法院起诉B公司返还错付工程款,通过一系列分析不当得利之法律属性以及合同相对性,最终获得法院支持要求B公司返还错付之工程款,为该公司迫在眉睫的新中标项目争取了关键的流动资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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