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正式对外发布通告,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王宝强涉嫌诈骗案”作出回应。通告指出,11月20日,分局接收了钱某龙的报案,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未履行支付报酬的承诺,涉嫌诈骗行为。经过详尽询问及证据审核,分局认定该案实质为民事纠纷,非公安机关管辖范畴,已指导报案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近期,有网络博主披露,某格斗俱乐部负责人向警方报案,声称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上涉嫌对该俱乐部实施诈骗。据该俱乐部所述,其在影片合作期间给予王宝强团队全面支持,投入资源总计达数百万元,并约定享有5%的票房分成。然而,《八角笼中》取得22亿元票房佳绩后,王宝强方面却未履行承诺,导致俱乐部经营陷入困境。
针对上述指控,王宝强工作室于11月21日通过微博发表声明,强调双方合同内容明确无误,所有承诺均已兑现,表示愿意静待法律裁决。
《八角笼中》由王宝强执导,基于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一位中年男性带领一群孩子挑战命运、寻找人生新方向的故事。截至当前,该片累计票房已突破22.07亿元(据猫眼专业版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特定欺诈行为,且涉及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条 规定了民事欺诈的撤销权,即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1、主观目的差异: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而合同纠纷则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分歧,无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特征比对: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需符合特定的欺诈行为模式,如虚构主体、伪造文件等。本案中,王宝强及其公司与格斗俱乐部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未发现欺诈或胁迫情形。
3、法律原则遵循: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定罪量刑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本案事实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应认定为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区分二者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精准把握刑民界限,确保民事与刑事责任的正确适用。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尊重并遵守合同约定,一同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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