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Manner咖啡店员与女顾客发生冲突,引发关注,网友对双方责任产生不同解读。
02视频显示,女顾客因赶飞机要求退单,店员询问是否退单后被认为态度不好。
04店员在争执中抢夺手机,之后辱骂对方、用东西砸对方、冲出柜台殴打对方,属于违反法律行为。
近日,上海Manner咖啡店员与女顾客发生冲突引发关注,此事引发公众争论,并对消费的人与商家、店员三方权利产生不同解读,这件事怎么看?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这个事儿目前是红星新闻等几家媒体介入报道,不过信息其实主要是来自网传视频,
目前有消息称是在调解下男店员向女顾客道歉,对此很多网友也产生了争论,有的人认为这个女顾客过于咄咄逼人,甚至有说打的好的,但是也有指责男店员动手的,认为过于冲动,还有认为是商家给一线员工压力过大。
比较有趣的是女权人士下场,拿这件事类比此前另一起Manner店员跟顾客冲突的事件,认为是男店员就只有道歉,而女店员是辞退。
这个事儿很有意思,我也找到了一段相对完整一点的视频,咱们结合视频做一个分析,供大家参考。
首先顾客跟商家之间是一个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通常这种合同不存在对制作时间的具体约定,除非说这个商家自己主动承诺制作时间,否则一般在相对合理时间内交付即可。
从视频里能够准确的看出,这个男店员一开始预估的时间是8分钟,这是不是超时了?
我认为这个只是对制作时间的一个预估,并不认为是合同的补充或者新的要约,类似于你打车问司机师傅还要多久,这司机说半个小时,如果到地方是40分钟,也并不构成违约,主要看他是否有延误的过错。而就这次咖啡店纠纷看,未曾发现店员存在故意延误的情况。
其次,顾客的催促指责之后店员问要不要退单,这个被一些人认为是态度不好或者冒犯,实际上这只是就继续履行合同做一个确认,如果说店员确实无法在顾客需求时间之内制作完成,提供给顾客一个解除合同的选择,我不认为这是冒犯行为。
看视频不难得知,这位女顾客她自称要赶飞机,退单应该是一个正常选项而已,但是她听到退单选项之后反问“你是不给我做了么”,应该说从这时候开始步入争执状态了。
第三,这个女顾客突然询问店员姓名,这个行为实际上没有一点法律依据,对方可完全不回答,因为这一段时间点店内也无另外的店员,所以不存在不知姓名无法投诉的情况。相反她持续询问干扰对方制作。
第四,这个女顾客拿起手机拍摄,这是从服务合同纠纷进入冲突的关键环节,我认为正是这个行为导致了冲突升级。
这个问题我其实说过很多次,就是任何人都有肖像权,包括一些所谓的打假博主在内,都不存在可以不经对方许可拍摄的特权,如果对方拒绝你拍摄而你又不听劝阻,则是你有侵犯权利的行为,对方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在适度范围内进行劝阻,或者报警处理。
之前我说这样的一个问题的时候,有些网友提出消费者是在取证,这个只能说处于一个模糊状态,就是有些情况消费者确实需要取证,所以我并不会说一定不可以拍摄,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这样的权利,也就是别人没有义务配合和同意,一旦因此发生纠纷,升级到肢体冲突,通常认为这是一个治安案件。
不过具体到这次事件,女顾客的购买合同其实已经解除,实际上双方交易经过能够最终靠手机上的记录查询,并没有需要拍摄对方才能取证的情况,在我看来她这个行为只能说是合同解除后的一个侵犯权利的行为了。
第五,这个店员在争执中出现了抢夺手机,之后辱骂对方、用东西砸对方、冲出柜台殴打对方,这个都是违法的。
而且他的言论措辞让我非常意外,这里不变转述,总之他对于大龄女性的观念我不能同意,而且即便说是对方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这并不具备紧迫的人身危险性,所以只能劝阻或者报警,一旦动手则成为互相侵权的一个状态,有伤害人身行为则脱离了民事纠纷成为一个治安案件。
而这件事双方进入肢体冲突的开始,就是男子钻出柜台后抓住女方手臂,这还是一个制止拍摄的行为,我不认为存在人身危险性,但是这时候女方踢了他一脚,然后他给了女方一个耳光,这两个行为都具有殴打对方的人身危险性了,属于一个标准的互殴行为。
第六,至于这个店员抢夺手机的行为,我认为不符合抢劫罪或者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一个比较关键的细节是,他第一次制止对方拍摄之后当即就将手机归还对方,说明其并无非法占有对方手机的目的。
这里我提醒一下,抢夺罪或者抢劫罪是严重的刑事指控,需要有严格的证据确认,所谓“靠一靠”的做法其实是有风险的,一旦认为有夸大或者不实的表述,有可能构成诬告,当然具体要看这个夸大和不实是认识错误还是故意编造,所以处理矛盾纠纷也要实事求是,不要随便靠一靠,小心把自己给靠进去。
第七,这个处理目前信息看是警方介入的,暂时没看到警方对这件事情的通报,不过有报道说是调解后男子道歉,如果这个报道属实,有很大的可能是按照互殴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道歉赔偿是很常见的情况,就目前这个纠纷看冲突烈度不大,也没有造成伤情,即便双方不和解也不太可能拘留,大概率也就是罚款处理,所以如果双方和解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这个和解和另一位女店员被辞退对比就莫名其妙了,因为这不是一组法律关系,道歉是在警方调节下,警方并没有权限对店员做辞退处理,即便抛开两个案件发生过程的区别,要对比也应该对比商家对员工的处理,目前红星新闻报道这个店员没有再回来工作,详细情况有待确认。女权人士那这个做文章,是不是搞性别对立大家自行判断。
最后补充两个观点,第一,这不是首起因为拍摄行为导致的冲突升级了,我个人倾向认为现在有些人对拍摄行为是严重滥用的,动不动拍摄对方然后发到社会化媒体上做单方陈述,美其名曰所谓避雷曝光,有很多事后证明是一面之词狭私报复,我这里建议我们大家谨慎使用拍摄手段,不是谁拍谁有理的。
第二,这一个视频能流出来其实让我很担心,因为网络上流传多段Manner的监控视频,我很好奇Manner对监控视频的管理是一个什么状态,此类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暂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泄露有可能侵犯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以上就是我对咖啡店员与顾客冲突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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